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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

来源:理士蓄电池 发布时间:2015-05-16 10:01:50 浏览次数:

 发电厂或变电所中若具有两组阀控蓄电池,可先对其中一组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全核对性放电,用I10电流恒流放电,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下降到1.8V×N时,停止放电,隔(1~2)h后,再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→恒压充电→浮充电。反复2~3次,蓄电池存在的问题也能查出,容量也能得到恢复。若经过3次全核对性放充电,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%以上,可认为此组阀控蓄电池使用年限已到,应安排更换。     

阀控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周期.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阀控蓄电池组,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,以后每隔2~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试验,运行了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,应每年作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